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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汽車修護日 、夜間班結訓學員,參加考驗合格後轉請公路監理機關核發汽車修護技工執照。 考驗時程: 配合本所汽車修護日夜間班結訓後,辦理學、術科考驗。 申請汽車修護技工執照考驗者,應具有下列之資格: 一、年齡滿18歲。

二、學歷或經歷合於下列各目之一者

  • 高中(職)或相當高中(職)之軍事以上學校之汽車、農機、重機械或機械科畢業者。 
  • 高中(職)或相當高中(職)之軍事以上學校非前目所列之科系畢業,並從事汽車修護相關工作1年以上者。
  •  領有丙級以上汽車修護技術士證者。 
  •  接受政府立案之訓練機構辦理之汽車修護訓練累計1,600小時以上,並從事汽車修護相關工作1年以上者。
  •  從事汽車修護相關工作4年以上者。 
  • 前項第二款所指從事汽車修護相關工作不包括學習與實習,由政府立案汽車廠商證明之。註:科系資格及學歷資格認定如附表


交通部公路局年度汽車修護技工執照考驗,由本所辦理考驗作業,考驗合格者報請公路監理機關核發汽車修護技工執照。

考驗時程: 每年1次,約於8月間辦理報名、10月學科考驗、11月術科考驗(時程仍以交通部公路局正式公告為準,屆時請參閱考驗公告與簡章)。 學科題庫:

現行題庫如附件


技工考照01
技工考照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