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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講師師資訓練班交通法規講師師資班參訓學員資格:需年滿25歲,領有汽車駕駛執照並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大學以上學校交通工程或交通管理科系或其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高中(職)或相當高中(職)以上之警察、憲兵、軍事運輸等相關學校畢業,並有處理道路交通管理實務經驗3年以上或實際擔任汽車駕駛教練3年以上者。
三、高等或普通交通行政人員考試及格者。
四、擔任高中(職)以上學校,相關交通法規課程教師滿2年以上者。
五、經考領有汽車駕駛考驗員證或汽車檢驗員證者。。
訓練費用 : 每人 7,000 元

檔案下載招生簡章詳如附件

(欲報名者請於每期開課前3個月,至監理服務網網路預約登記預約報名。)

課程預定表

期間
開訓日期
結訓日期
備註
37
114年09月18日
114年9月26日
日間

備註: 預定表為暫定時間,實際開班日期請洽本中心服務中心(07)6117101分機211或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