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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物講師班.PNG
 
一、須年滿25歲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1. 大專以上學校環境工程、化學(含化學工程)、消防、能源、工業衛生、環境工程或其他相關科系畢業並有危險物品防護實務工作1年以上經驗,且具有防護實務之工作證明文件。
  2.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並有危險物品防護實務工作2年以上經驗。
  3. 曾擔任勞工安全衛生關於危險物或有害物教育課程講師1年以上經驗。
  4. 擔任政府機關委任或相當委任職以上並有危險物品行政或教學1年以上經驗。
  5. 擔任高中(職)以上學校環境工程、化學(含化學工程)、消防、能源相關課程教師。
 
二、訓練費用; 每人 8,500元 (代辦膳宿費另計)

檔案下載 招生簡章詳如附件課程預定表

期別開課日期結訓日期
114年度無開班


各訓練班次動態(例:開結訓日期、招生名額、報名人數、報名資格、訓練費用等),概以本中心報名處之現場資訊為準。